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4 09:23:48 点击量:27 责任编辑:

阿坝州农业畜牧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安全事故,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的深刻教训,根据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川安办〔2016〕58号)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各县(市)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要成立农机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增添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把农机安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整顿目标,按照安全生产“五个覆盖”的要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务必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乡(镇)、村,落实到人头、车辆。

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从即日起,立即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重点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黑车非驾、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载超速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危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并督促整改,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各县(市)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要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督促乡镇交管办、村级交通协管员(劝导员)按照工作职能职责落实好监管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最基层、落实到具体人头;做到对辖区内拖拉机出村安全监管员签字和报告制度,实行实时监控。

三、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严管措施

各县(市)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要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拖拉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统一行动,集中打击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阶段性整治高潮。对无牌无证、黑车非驾、酒后驾驶的,一经发现交由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对当事人实行行政拘留;对严重超载超速的拖拉机,发现后吊销驾驶执照。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今后凡发生拖拉机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外,还要按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责任倒查。严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关口前移制度,对工作漂浮、被动应付、交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在人员密集、重要路段、重要场所,通过电视、宣传车、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群众大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五进”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知识,教育群众树立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各县(市)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要针对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建立驾驶员、机车登记备案及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各县分别于2017年1月20日前和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两轮检查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阶段总结、落实整改的措施及时限等)。要求同时报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

邮箱:abnj2822549@163.com   电话:2822549

联系人:杨波  林鸿超

附件:阿坝州农业畜牧局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阿坝州农业畜牧局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

 

阿坝州农业畜牧局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严扎甲  州农业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志江  州农机监理所所长 

成  员:何  曦、余慧芬、吴文强、杨波、林鸿超、何东、马吉蓉

邮  箱:abnj2822549@163.com

电  话:2822549

联系人:杨波  林鸿超

 

 

 

 

阿坝州农业畜牧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