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农业畜牧局
关于印发2017年全州人畜共患病
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为了切实做好全州2017年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兽医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农业工作要求的通知》和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川疫控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2017年阿坝州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继续保障我州人畜共患病的稳定控制。
联系人:肖立新 林宝山 电话:0837-2831748
传真:0837-2836022 邮箱:abzdwyk@163.com
阿坝州农业畜牧局
2017年2月28日
阿坝州2017年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要点
2017年,阿坝州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部、省《2017年兽医工作要点》及《四川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目标任务,按照人畜同步、分类指导的原则,扎实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和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和动物源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进一步提升阿坝州人畜共患病防控能力,不断巩固防控成效,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一、扎实抓好全州布病、结核病监测净化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动物布病防治
一是继续落实农业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农医发〔2016〕38号)及省农业厅、省卫计委《四川省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川农业〔2016〕1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动物布病防治工作。各县市务必清醒认识布病危害的严重性及防治形势的严峻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监测,强化监管,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完善各项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逐步实现防治目标。二是各地要按相关要求对辖区内动物布病进行监测,完成全州动物布病防治情况摸底调查统计、监测统计,种用牛(指繁殖用黄牛、肉牛、水牛等)、奶牛、奶山羊、种用羊等进行全覆盖监测,其它牛、羊等动物按规定实行随机抽样监测,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情况实施普查,各县市今年至少开展1次,我州免疫过的区域原则上牛、羊不进行监测。各县市根据调查、监测等数据掌握基本信息,建立信息管理档案,并于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相关信息报送。三是加强对布病应急防控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按要求管好用好资金,发挥作用。
(二)深入推进奶牛结核病防控工作
一是各地要继续抓好存栏奶牛监测净化、防疫监管,深入推进奶牛结核病防控工作。二是做到开展奶牛结核病监测净化与健康检测有机结合,按要求对辖区内存栏奶牛进行全覆盖监测,每年至少开展1次。三是对监测出的阳性奶牛全部扑杀进行无害化处理,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完成结核病净化工作。
(三)继续推动全州奶牛布病、结核病关键技术研究净化示范场建设
奶牛场布病、结核病净化试点是全面推进净化工作的基础,根据国家和省动物疫病中长期防治规划,各地要根据实际,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科学规划,制定奶牛布病、结核病净化方案,统一检测方法和试剂。探索净化模式,形成成熟的技术路线,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四)进一步加强人员防护
各地应加强对养殖、防疫、屠宰、实验室检测等布病、结核病从业人员和养殖业主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避免感染。
二、扎实抓好家畜包虫病防治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包虫病综合防治试点工作方案(2017-2020年)》文件精神和农业部要求,以石渠县包虫病综合防治试点工作为重点,辐射我州13个包虫病流行县(市),做好犬只驱虫、羊免疫、包虫病流调与监测、生物安全与个人防护、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等工作。二是按照《四川省包虫病农业综合防治项目建设规划(2017-2020)》,我州13个包虫病项目县(市)加强落实传染源控制、中间宿主防治、调运前检疫、屠宰管理、个人防护、能力建设等综合防控措施,推进全州包虫病防治深入开展。三是继续推广“包虫病综合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突出包虫病综合防治新技术科研攻关和技术推广,探讨包虫病综合防控模式。四是总结包虫病阶段性防治成果,汇编包虫病阶段性防治工作资料,迎接国家和省对我州包虫病防治成果的评估验收工作。
三、扎实抓好人畜共患病免疫工作
一是抓好狂犬病免疫工作,应免犬只免疫密度农村不低于90%,城市不低于95%,应免犬只免疫密度不低于95%。二是抓好重点区域家畜布病和羊包虫病免疫工作。三是抓好家畜炭疽免疫工作。四是加强免疫标识和免疫档案的管理。
四、扎实抓好人畜共患病的流调与监测工作
按照人畜共患病的流调与监测方案相关内容,加强布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狂犬病、包虫病、马传贫、马鼻疽、炭疽、鼠疫等人畜共患病的流调与监测工作,对监测出的阳性要及时报送,并对阳性家畜按规定进行处理。一是加强“两病”监测。做好牛布病、结核病及羊等其它动物布病的监测,特别是监测到阳性的区域,要采取综合措施,完成阳性场布病、结核病净化工作。二是加强狂犬病流调监测、犬只管理等工作。各地在做好狂犬病免疫的基础上,加强免疫抗体、病原等监测工作。三是包虫病流行区要加强传染源监测,做好犬粪抗原监测、牛羊脏器囊泡检查、羊免疫抗体监测等工作。四是阿坝县、若尔盖县、松潘县、红原县、九寨沟县要继续加强马属动物特别是竞技娱乐用马、高风险区马属动物马鼻疽、马传贫监测,继续维持马鼻疽无疫状态,加快推进马传贫消灭达标验收工作。五是各地要强化流调与监测点的科学设置、抽样的科学性、监测的准确性,建立以流调与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核心的工作考评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报送工作
一是报送动物布病、结核病强制扑杀经费申报工作,按照要求,于2月底之前,报送上一年3月1日-当年2月底期间动物阳性病畜扑杀补助经费申请报告。二是报送半年、全年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及表格。按照农业部及省农业厅的信息报送要求,各县(市)上半年需在5月10日之前、下半年需在11月10日之前,分别将半年、全年人畜共患病总结及相关表格(见表1)报送阿坝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是动物布病感染情况上报。各县(市)组织完成辖区内牛、羊等易感动物布病感染状况摸底调查,以县(区、市)为单位,分动物种类汇总填写动物布病防治情况摸底调查统计表(见表2),于5月10日前上报。四是动物包虫病流行区按照每季度上报相关数据的要求进行信息上报(见表3)。五是狂犬病防治工作简报的报送。各地将在狂犬病防治过程中宣传、发动、免疫、监测等工作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方面的形成简报,随时报送,每年至少报送1次。以上所有信息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abzdwyk@163.com。
附表:1.2017年布鲁氏菌病等8种动物疫病防控情况统计表
2.2017年动物布病防治情况摸底调查统计表
3.2017年动物包虫病综合防控信息报表
表1:
2017年布鲁氏菌病等8种动物疫病防控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盖章) | 单位:头/只、个、% | |||||||||||||||
病种 | 发病动物 | 饲养量 | 发病情况 | 免疫数 | 监测情况 | 扑杀数 | 备注 | |||||||||
发病县数 | 发病乡数 | 发病村(场) | 发病数 | 死亡数 | 死亡率 | 监测县数(个) | 监测数 | 阳性数 | 阳性率 | |||||||
布病 | 牛 | 奶牛 | ||||||||||||||
其它牛 | ||||||||||||||||
羊 | ||||||||||||||||
结核病 | 牛 | 奶牛 | ||||||||||||||
其它牛 | ||||||||||||||||
狂犬病 | 城市犬 | 注册犬 | ||||||||||||||
未注册犬 | ||||||||||||||||
农村犬 | ||||||||||||||||
其它动物 | ||||||||||||||||
炭疽 | 所有易感动物 | |||||||||||||||
猪链球菌 | 猪 | |||||||||||||||
马鼻疽 | 马属动物 | |||||||||||||||
马传贫 | 马属动物 | |||||||||||||||
棘球蚴 | 牛 | |||||||||||||||
羊 | ||||||||||||||||
填报日期: | 负责人: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表2:
市(州)2017年动物布病防治情况摸底调查统计表
填表单位: (盖章) 单位:头、只、份、场、个
县(市、区) | 动物种类 | 流行区基本情况 | 2016年末家畜存栏数 | 抽检数量 | 检测结果 | 阳性率% | 诊断方法 | |||||||||
规模场 | 散养户 | 规模场 | 散养户 | 场群阳性率 | 个体阳性率 | |||||||||||
乡镇数 | 村社数 | 场数 | 样品数 | 户数 | 样品数 | 阳性场数 | 阳性数 | 阳性户数 | 阳性数 | |||||||
牛 | 奶牛 | |||||||||||||||
其它牛 | ||||||||||||||||
羊 | ||||||||||||||||
猪等 | ||||||||||||||||
牛 | 奶牛 | |||||||||||||||
其它牛 | ||||||||||||||||
羊 | ||||||||||||||||
猪等 | ||||||||||||||||
牛 | 奶牛 | |||||||||||||||
其它牛 | ||||||||||||||||
羊 | ||||||||||||||||
猪等 | ||||||||||||||||
牛 | 奶牛 | |||||||||||||||
其它牛 | ||||||||||||||||
羊 | ||||||||||||||||
猪等 | ||||||||||||||||
合 计: | 牛 | 奶牛 | ||||||||||||||
其它牛 | ||||||||||||||||
羊 | ||||||||||||||||
猪等 |
备注:场群阳性率=(阳性场数+户数)/(抽检的场数+户数)*100%;个体阳性率=阳性样品数之和/抽检样品数之和*100%。
表3: 市(州)2017年动物包虫病综合防控信息 季度报表 | |||||||||||||||||||||||||||||||
统计时段:2017年1- 季度 | 填报人员: | 联系电话: | 填报时间:2017年 月 日 | ||||||||||||||||||||||||||||
县(市) | 动物源头管理 | 宣传教育 | |||||||||||||||||||||||||||||
犬只管理和驱虫 | 犬只感染情况监测 | 家畜存栏及免疫 | 牛羊调运抽检 | 屠宰家畜病变脏器与处理 | 灭鼠情况 | 培训 | 大众宣传教育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
季末犬只总数(只) | 季末犬只登记数(只) | 家犬驱虫数(只/次)累加 | 对无主犬投放驱虫药数 | 扑杀监测阳性犬数(只)累加 | 扑杀无主犬数(只)累加 | 家犬检测数(份)累加 | 家犬检测阳性数(份)累加 | 无主犬检测数(份)累加 | 无主犬检测阳性数(份)累加 | 季末羊存栏数(只) | 本季新生羊存栏数(只) | 羊免疫接种数(只/次) 累加 | 季末牛存栏数(头) | 牛调运数(头)累加 | 牛包虫病专项抽检数 (头)累加 | 牛检出阳性数 | 羊调运数(只)累加 | 羊包虫病专项抽检数 (只)累加 | 羊检出阳性数 | 屠宰牛检查数(头)累加 | 屠宰牛脏器病变数(个)累加 | 屠宰羊检查数(只)累加 | 屠宰羊脏器病变数 | 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数(个)累加 | 开展灭鼠的定居点数 | 灭鼠面积(万亩) 累加 | 举办培训班 (期)累加 | 培训防疫人员和驱虫人员 (人次)累加 | 发放宣传资料 | 开展宣传活动 累加 | |
…县 | |||||||||||||||||||||||||||||||
…县 | |||||||||||||||||||||||||||||||
…县 | |||||||||||||||||||||||||||||||
审核人(签名): | 单位盖章: | ||||||||||||||||||||||||||||||
注:1、每个县(市)的数据都需填在表内,然后汇总,每季度上报一次市(州),由市(州)初审后上报省中心。下一季度工作数据为上一季度工作数据+本季度工作数据的依次累加数。全表不需要计算合计数,上报后统一计算。 | |||||||||||||||||||||||||||||||
2、填表说明:(1)1列=家犬数+无主犬数;1列和2列无必然联系,按实际数据填报即可;(2)11、14列=季度末所有存栏牛或羊总数;(3)12列=本季度3个月的新生羊数;(4)13列=上季度末羊免疫接种总数+本季度羊免疫接种数,羊免疫接种数=应免羊只数×实际免疫次数; | |||||||||||||||||||||||||||||||
3、请各地固定信息填报人员,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话联系。 | |||||||||||||||||||||||||||||||
4、请准时在3、6、9、12月30日前报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便汇总。联系人:肖立新,联系电话18990431559,E-mail:18899736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