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开展《渔业法》宣传加强禁渔期管理
发布日期:2018-04-02 15:19:58 点击量:31 责任编辑:

为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禁渔工作,切实保护好汶川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按照渔业法律法规和州农业畜牧局的具体要求,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春季禁渔工作的通知》对全县2018年度春季禁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于2018年3月1日全面启动春季禁渔工作。

为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早部署、早落实,一是在LED大屏上定时滚动播放禁渔宣传,二是在县广播电视局图文频道定时滚动播出渔业法律法规,三是到各乡镇开展春季禁渔宣传检查,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春季禁渔工作的重要意义,使春季禁渔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利用3月27日第三十一届“中国水周”这一天,在汶川县邻里超市前设立宣传台,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并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春季禁渔宣传资料、参加宣传人员10人,印发宣传单2400张,向广大群众宣传春季禁渔的重大意义,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和养护资源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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